VOC對人體和環境的危害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。一方面,VOC中的有些物質會對人體和環境造成直接危害。例如,居室內VOC的含量高會對人們的視覺和聽覺等感官神經造成損害,長期處于這類環境中甚至會引起神經質或憂郁癥;再例如,甲醛能夠刺激人的咽部和肺部,引起呼吸困難、頭疼、胸悶,甚至引發肺氣腫等。另一方面,VOC還會對大氣環境造成更為嚴重的間接危害,即眾多環保學者更加關注的VOC所導致的光化學污染。光化學污染煙霧中的代表成分是臭氧、過氧乙酰硝酸酯(peroxyacetyl ni-trate,PAN)和甲醛等;光化學污染的產生機理在于大部分VOC降解的半衰期較短(一般在幾個小時至3個月),在受到紫外線的催化作用時,發生分解或化學反應,并與氮氧化物通過下述反應過程產生臭氧。
產生光化學污染有三個條件,即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 VOC)、氮氧化物(主要來源于礦物燃料的燃燒過程,如汽車尾氣及鍋爐燃燒排放物等)及陽光的照射。當空氣中臭氧濃度達到(0.2~0.3)×10-6時,人就會感到不適。因而,地表面空氣層中的臭氧是有害的,它不利于植物生長和有害于人類健康。小部分VOC降解速度慢,通過地表空氣層進人中/離空氣層。它們與臭氧反應,產生氧氣,使保護地球的高空臭氧層受到破壞。高空中的臭氧層能夠吸收和屏蔽來自宇宙空間的各種有害射線,對保護地球上的生存環境是有利的,而VOC會對高空臭氧層產生破壞作用。